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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2/2页)
沙漠里,我们就是他妈的皇帝!不,比皇帝还爽!”说着,他仰着下巴吹了声口哨,只听的儿的儿几下飞速的蹄声,一头世人所无法想象的怪物在其他人有些苍白的脸色中,出现在了东方高起的沙丘上。八哥咧开了嘴,露出嵌着rou丝的血红牙缝大笑:“好儿子,这次我就靠你了,再大赚一票……哈哈,哈哈哈……”“明天晚上十二点,来这里守着,记住了吗?!!!!”“呦,记住了!!!”众人异口同声。八哥过去不叫八哥,八哥曾经也有一个正常人的名字。普通的姓,普通的名,湮没在世间万千芸芸众生中,毫无特色,毫不起眼。八哥从小就没有母亲,跟着父亲一起在各处流浪。八哥和父亲都是地道的西藏人,长着西藏人特色的眉眼,皮肤很黑,高鼻深目,嘴唇微厚。八哥的父亲带着他流浪时,经常能遇到一些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人对着他们两人指指点点,恶意地笑。有时候也会故意扔点隔夜的饭菜到八哥和父亲卖艺的摊位前,最后再踩两脚。父亲是个失意的男人,为了生活的艰难整日沉迷于酗酒,喝了酒以后就叫八哥学狗叫,不学就拿鞭子狠狠地抽。八哥在口技方面有特殊的天赋,每次被父亲逼着学狗叫时也只能双眼含泪地遵守,直到嗓子都喊哑咳血为止。长此以往,八哥的声音变嘶哑了,一把很好的嗓子毁了。但口技的技能还在,他还能靠这些混一口饭吃。八哥十五岁,父亲酒精中毒死亡。为了生存,八哥混到了当地的帮派里做小弟。因为实在擅长模仿他人的声音,别人都不叫他的名字,改叫他八哥了。在帮派里的几年中,八哥了解到走私所能获得的惊人暴利。他想起了自己家乡那种举世闻名的动物。藏羚羊,一条藏羚羊底绒做成的围脖柔软得能从一个戒指中穿过去,并且值天价。如果他能垄断藏羚羊走私的生意,一定能过上比以前更好的日子吧?于是八哥很快就纠集了帮里的一群弟兄奔赴西藏,用这几年积蓄下来的钱买了些装备开始大干起来。想要干走私这一行,胆子就一定要肥。所以八哥一直带着手下在西藏那些危险的沙漠里穿行,到处追捕藏羚羊。渐渐做了几年,货源有了,出货的渠道也有了,整个在西藏的局面打开了,八哥一行人便更肆无忌惮了。当然,八哥一群人做大,政府不可能不管。但不得不说,八哥的运气是真的好,居然在某日和一帮弟兄们照旧干了一票后,得到了一个宝。……“哈哈哈哈,哈哈哈……”一群兄弟互相说着笑,兴高采烈地扛着几头鲜血淋漓的羊儿走在归家的路上。一壮汉肩膀上的羊脖子被割断了一半,被抓住前蹄在地上血淋淋地拖着。他瞟了一眼前方被几人将四只蹄子绑在棍子上不断挣扎地母羊,吹了声口哨,问正叼着支烟悠闲的头领:“哎?八哥,这只母羊的眼神儿真狠,你说,我们怎么教训教训她?”八哥拍了拍他的肩膀:“哎哎哎,老牛,杀了算了,这有啥好教训的。活羊带回去,好好宰,待会儿能卖出个更好的价钱。你也是知道的,有些有钱人啊,喜欢吃生rou,还尤其喜欢新鲜的……”“可是八哥,大家今天这么顺利,都有些无聊了啊。你也知道……”老牛拍了拍身旁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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