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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2页)
ngrel会发生这种改变。gangrel一族一般很少出现于人前,他们漂泊不定,喜欢在山野之中游荡,可以说是相当神秘的一族,这四个人没想到他们今天居然会在城市里遇到一个gangrel,并且还是一个血猎。血族绝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那会灼伤他们自己,并且对于银质品他们也存在一种厌恶感,只有血猎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它对血族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范乐可不管他们的惊讶,匕首银光一闪就逼近了当前一人,那人来不及闪躲顿时被匕首捅进心脏,除了灼烧之外他还感觉到似乎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被心口的匕首吸走了一般,他想张口说些什么,却在下一刻化成了灰烬。另外三人对视一眼同时扑了上去,虽然这个gangrel看起来比他们厉害,但是只要杀了他,他们就能得到对方的血液,力量就会更加强大。但是无论他们怎么攻击,他们尖利的指甲都碰不到对方一分一毫,反而是那对银匕首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不少伤痕,并且随着血液的流*体开始渐渐不支起来。三人渐渐萌生了退意,但范乐怎么会让他们如愿,错身一个飞踢,同时右手执匕向后一插,一个血族在他手下灰飞烟灭,而被他踢出去的另一个则被他左手掷出去的匕首插进了心脏。剩下的最后一个早就见状不好逃到了巷口,范乐没有去追,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下一秒,一声枪响,那个血族胸口出现一个血洞,随后错愕着倒下,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还隐藏着一个血猎。一个手拿左轮身穿花衬衣沙滩裤的大胡子男人走了进来,他脸上挂着笑容:“好久不见,阿布迪!你的身手进步了!”范乐弯起嘴角:“好久不见,你的枪法退步了。”他等的人终于出现了。范乐会在此击杀这四个血族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因为他要继续执行血猎的身份,而是因为他来到城市里不久就发现了跟在自己背后的人,那是阿布迪曾经加入血猎时的一个老前辈,在整个血猎里也是小有名气,他的关系网很广,范乐希望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消息。然而在此之前他必须表明自己血猎的身份立场,其他血猎对于他们这类身份为血族的血猎总是多有提防的。“好吧,你的嘴可没有你现在的样子可爱。”大胡子笑得意有所指。范乐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努力压制沸腾的血液,大概是阿布迪死亡之前狂暴的后遗症,他只要一激动脑袋上就会出现白色的兽耳。“你的血应该会比你的长相更能入口。”范乐嘲讽了一句转身离开,大胡子马上跟了上去。“别生气啊,我们大半年没见要不去哪里吃一顿,最好的冰镇啤酒!”“别找我,我没钱。”“嘿!伙计你可是血族,血族怎么能这样坦荡荡地说自己没钱!”两人渐行渐远,那个被范乐救下的女孩瑟缩了一下跑开了。血猎因为成员复杂,有血族有人类,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者,甚至组织也很松散,多是以小团体的形式存在。也正是因为它的这点特殊之处,这也是一个打探多方消息的好方法。大胡子的酒量不是吹的,范乐和他几乎喝到了天亮才终于被放过,如果不是阿布迪的身体本能还行早就趴下了。不过范乐推测这点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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