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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2页)
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自己多半要倒霉了。果不其然,曾诚被叶云桑抓了过去。“走,和老爸一起去市政厅抗议。”没有反抗的余地,曾诚的额头也绑上了红布巾,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四个大字。“誓死不撤。”末了,胸口还多了块牌子,同样是他老爸的传神书法。“拆迁,拆迁,绝不拆迁。”曾诚觉得很滑稽,仿佛文革时期的牛鬼蛇神,又仿佛是正在游街的严打罪犯。一步挪着一步,被押到了市政厅。在那里,老爸慷慨激昂的陈词。周围的群众热烈鼓掌。只有曾诚一个人心不在焉的听着西洋小号加川剧锣鼓。忍不住想笑,在笑的瞬间奇迹发生了,那个本来面容不甚清晰的男孩忽然出现在了曾诚的身侧。他还是初见的嘻哈风格,只是阳光下曾诚看清楚了他头发的颜色。莫名的慌张,曾诚的头从方才的45度变横了79度。1030是哈狗帮的一首,讲的是一位处男找妓女破身的故事。大学时代,有位舍友很喜欢听哈狗帮的歌。起初我是讨厌多过于喜欢,因为里头骂人的字眼太多,实在是有违我淑女的本性,但惟有这首歌在初听的时候就很感动。附上地址,里面有歌词和视听,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听听看。。mghy。p3/musiclist/mmc3105。htm还有,老爸游行时候的样子其实是借鉴一位老大爷。九九重阳那天,老年协会搞庆祝,一路游行,为首的是西洋鼓乐队,那个敲大鼓的大爷很酷的叼着烟,一脸的不屑,而游行队伍的尾侧却是喧闹无比的川剧锣鼓。当时,阿浮实在是印象深刻并且笑到无力,所以在故事中借鉴了支队伍的形象。6“嗨,纯情小男生。开朗的声音,灿烂的笑脸,连带着阳光也更加耀眼,可曾诚却觉得阴风骤起……觉得阴风骤起并不止曾诚一个,还有一个______市政厅里的王梓。那时王梓正在他的办公室里看图纸,他的女秘书在一旁为他冲咖啡,一切与平日无异。然后,游行队伍的喧闹打破了他的宁静。然后,临窗靠近,一切忽然天旋地转。事实上王梓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理想主义者,同大数愤青一样把满腔热情投注在民主,人权此等虚幻的词汇上。那时的王梓可是X大风华正茂的人物,头缠红布巾慷慨演讲这类事他干过不少。只是人生匆匆,当年的意气书生早没了踪影,剩下的不过旧照片里的依稀身影。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在王梓看到叶云桑的那一瞬间对他的冲击有多么大。不亚于哈雷慧星撞上了地球,也不亚于人民大会堂撞上了人民纪念碑。只是,他不知道,叶云桑的嘴里喊的并非什么理性口号,而是cao你妈个B。头上绑的红布巾也并非民主自立,而是誓死不撤。但这些,俱都是形而上学,唯有心脏剧烈跳动的声响宣布着他爱情的死刑。(这段我写的时候真是起了好多疙瘩,米办法为了配合人物性格咱们也文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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