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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2页)
害。这样想,也是觉得,我与公主相识了这么多年,我裴钰也算是少年英雄,小有名望,无论如何都不输给姜偃才是。”他摇头,自嘲一笑道:“但这一切,到底只是我的臆想罢了。在得知姜偃就是苏嬴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我永无机会了。”元清濯却很是心惊:“你怎么知道的?”裴钰有点无语地看了她一眼,“公主我在你心目中是不是特傻特没谱?”“……”元清濯不能说,还真的是这样的。她很为裴钰感到抱歉。裴钰叹了声,道:“如果这样的孽缘都不足以让我死心的话,那我也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我现在承认,姜偃他确实很爱公主,一点不比我少,既然公主选择了他,那么作为男人,我应该潇洒一点。公主,我退出,这就要走了,这一次,是回胶东。”在发现姜偃的秘密的时候,裴钰突然全明白了。明白了姜偃或许因为种种经历,不像自己这样敢于坦荡地说出对公主的爱,他的爱更卑微而压抑,内敛而克制,也偏偏会让公主心疼。元清濯沉默了半晌,道:“相识一场,我居然也无话好送你,实在是对你不住,只好祝你一路顺风。”说完还补了一句:“我和姜偃成亲之后,会去胶东看你的。”裴钰心脏中箭,作西子捧心蹙眉状:“公主……你们是成心的吗?”元清濯困惑地眨了眨眼睛,裴钰呼出口气,摆摆手道:“算了算了,我裴钰不是那么小气的人,说不定你们来胶东,本王也早就有了自己的爱妃,儿女都抱了几个了。”自我安慰了一番,他转过身,把脸上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自己留*起来不给人看,低声道了句“我走了”,便走向了自己的马。他的脚步越来越快,像唯恐被谁追上一样,到了马背前仿佛才反应过来,便一个急刹差点一头撞在马脑袋上,他就这样冒冒失失地牵了自己的马,翻身而上。不知想到了什么,马背上笔挺如剑的身影一阵凝滞,最后终是隔着漫卷黄沙,长亭短亭,回眸望了一眼。这一眼带着经年相思破碎成渣的无望,和最后的那一点如同祭奠般的残念。随即他收回了目光,领着数十骑裴家军绝尘而去。只见前方烟尘滚滚,马蹄纷乱,不一会裴钰的身影变成了一粒芥子,最后,彻底地消失在了隐有丘陵起伏的远处。……谢淳风听说师弟醒过一次了,正想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运气还不错,他来时姜偃正好又醒了,并自己歪在了床头上,似乎正抱着一件血衣出神。谢淳风觉得师弟有种怪癖,恋血衣癖。三年前把他捡回去的时候,因为姜偃那身衣服上全是血和带血的皮rou,他早就扔了,没想到人家醒了以后居然念念不忘,非要把他那件没什么看头的衣服找回来。谢淳风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回去找,没想到返回社庙之后才发现血衣不见了。肯定是被人拿走了。当时为了避免泄露苏嬴行踪,谢淳风不露痕迹地折转了回来,搁谁面前也没提及此事。姜偃没拿到自己的衣服,渐渐地就死心了。不过后来他知道了,从前那身衣服,是苏嬴在苏家时穿的最后一身衣服,好家伙他一路从云州辗转到梁都,为了躲避追杀,都混到就要沿街乞讨的地步了,愣是没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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