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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2/2页)
还经由朝鲜传入日国。西汉时期,应用铁器的地域更为辽阔,器类、数量显着增加,质量又有提高,直到东汉时期,铁器最终取代了青铜器。而汉剑的兴起,则是由于钢铁冶炼工艺提高后,使剑的性能产生飞跃式发展,逐步替代青铜剑在战场上的作用。“汉剑作为历史上最后一款,以战场为使用目的兵器,无论是在历史考古、还是文化收藏上面,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而它的出现,也标志着铁器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成熟状态。”徐迩非常详细的给师衙内进行科普,并且不时地填充一些自己的了解。师衙内听得直点头,听到不明白的地方,还会出声询问一下。两人聊得开心,以至于忽略了时间的流逝,等到服务员将两人点的晚餐送上来的时候,两人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杰哥抱歉啊,来晚了,我这新认识了两个朋友。”来人是个非常壮硕的汉子,但是穿的非常有品位,袖口上别着钻石袖口,左手腕上戴着一块钻石手表,但是一点都没有暴发户的感觉。看得出,有人专门给他打理服装。“军子你可不地道,说是请吃饭,结果最后一个到,幸亏我提前把菜点好了,不然可就亏大发了。”师衙内一看见来人,将身边的酒杯倒满了酒,递了过去,“老规矩,罚酒三杯。”这个叫军子的壮汉一句废话都没说,接过酒杯立马喝了,然后又自己倒了三杯,全都喝了。“小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兄弟池彦军,我们是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说完,又把池彦军拽过来,“军子,这是我在魔都新认识的兄弟,徐迩,人家可是知识分子,文化人,在国际语言学术界,都极有名的。”徐迩起身,和这位长得非常有匪气的池彦军握了握手,心里则想着,今儿可真巧,又遇上了。原来,池彦军所说新认识的朋友,其中就有之前将徐迩当作的登徒子的廖如烟。“呦,徐老弟,练过?”池彦军一和对方握手,就发觉徐迩握手的姿势,以及运用的力量和一般人不一样,反而更像是那些练过古武术的人。“没,就练了一些强身健体的东西。”徐迩摇摇头,连忙否认,自己那两下子,也就是能自保强身,其他的就是花架子。池彦军倒是挺高兴的,只觉得对方是在谦虚,“这年头,练武不就是图个强身健体嘛。”“对了,我这介绍两个新朋友让你们认识一下。”说着,就指了指身边一位戴着金丝眼镜,见人就带三分笑的年轻人,“这是廖青云,北美华侨,那位美女是廖青云的meimei,廖如烟。”也许是第一印象的关系,反正徐迩觉得这个廖青云要比他的meimei,看着顺眼多了。而廖青云,也绝对是个交际场上的高手,很快就和几人打成了一片。聊了一会儿,几人的话题就开始深入了起来,原来,廖家兄妹这次来魔都,其实是有公事的。廖家在北美,是做的医疗器械类的生意,主要是给北美上百家医院,提供各种特殊疗效的药品。这次两人来魔都,就是为了陈知北的生物医药研究所的新药,廖家希望能对这种新药的销售,在北美地区取得一部分份额。徐迩抬了抬眉毛,觉得这事儿有点过于巧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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