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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做朋友,继而就此别过 (第1/2页)
五月上旬。 她现实中有了暧昧对象,感情一发不可收拾,我在确定她没有留我在身边的意愿后,着手准备离开。由于我曾承诺过她“我一直在,直到你不再”,所以结束这段感情的主动权掌握在她的手中。 在我的二三十段网恋(姑且这么定义)旅程中,曾三次违背“我一直在”承诺。第一次是熙让我发帖散播她的裸照我拒绝了,我对她说“这件事可能比让我去死更难”,后面内心实在痛苦删了她;第二次是尘,在得知她高中生的身份后我不断扮演一个恶心人推她离开,我成功把她恶心到了但她不想离开,我在反复确认了她不像最初那样想死之后辞别,为此我铺垫了小半年。 我的“承诺”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就是健康——身心健康,尤其是心灵层面的健康。如果我的存在危害她的健康,那么我就会违背承诺亲自砸断彼此联系。 熙是尝试让我危害她,让我产生恐惧,选择了逃避。尘是因为我的存在就是对她的危害,但她有自死倾向不能随意撒手。 我想我一辈子会记得熙那句“我很好奇难道他们就不好奇我上大学以后我靠什么养活我自己”,曾让我撕痛三度落泪寻解,最后回答一句“他们不敢好奇,请你理解但不接受父母的无能”;我想我也一辈子会记得尘那句“我突然没那么想死,只是不知道怎么活”,我内心欢欣鼓舞,她成功偏离了绝路。 但我得走。 我不能也不会也不允许自己成为伤害她们的人。 每次违诺对我来说都是撕心的疼痛,因为“我一直在”是一个双向的承诺,当我说“我一直在”的时候,我就要存活着。 我的承诺是维持我存活的锚,违背承诺很痛苦。 她是我第三次违诺的对象,她是陪伴我最长久的侣伴,在她现实有了暧昧对象后,我通过一些试探确认她没有意愿和我维持侣伴关系后,开始着手铺垫告别。 对我来说“告别”并不是一件全然痛苦的事情,因为我自己条件非常有限,我给不了她完整的爱——我只是以残缺的、遥远的、渺小的方式去爱她,于合适的时候告别,她会离我而去得到新欢,而我会留下承诺得到旧爱——我经历了许多许多次告别,我会忘掉容颜、身体、姓名、生日等等但记住彼此相爱过的感觉,是的,忘也是一种记。 五月上旬,她结识新欢,也确定不再维持和我的侣伴关系,所以我以为我可以走了。 但是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叹气)她的暧昧对象并不打算和她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她有钱,有才,样貌可怜可爱,我几乎从没觉得有男士会拒绝她,但她被拒绝了。这是她现实中的第一段感情,她完全沉浸进去,爱和恨交织,在她心中对立、碰撞,把她内心的情绪填满,她被内心的欲望催到几近疯狂,不睡觉,不吃饭,天天酗酒,心脏反复失律猝痛……从五月份开始一直到七月份,我因为害怕她出事把手机塞在耳边,每天睡两三个小时,一直和她保持若即若离的短讯联系,尤其后来她想要割腕自杀,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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