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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2/2页)
带了一丝软弱:“这一个多月,我听你的话,度日如年。我明明已经拖到几乎要走的最后一刻,才敢给你打电话。”我低着头给他叠衬衣,默默地说:“你不要再来了。”斯成说:“好。”我在房间里送他离开。后来他每次来,我都跟他说:“你不要再来了。”斯成都答:“好。”但那又有什么用呢。☆、第52章五二我们没有办法割断这份感情。斯成大约两个礼拜过来一次,有时一个月过来一次,待一到两天,有时久一点。时间若是短暂,我们便在酒店里幽会,是的,只能是幽会,我们的确是一对偷情的男女。如果他在这里的时间稍微宽裕,我们则会在Bayarea一带挑一间私密的餐馆一起外出就餐,或者有空,去听一场喜爱的摇滚歌手的演唱会。从始至终我都非常的小心谨慎,从不和他一同走进酒店,用餐从不坐临窗的位置,甚至连一起外出,都各自开车,斯成也不多说什么,只沉默地配合。有一天的夜晚,我们在TheWarfield看了一场演唱会,散场的拥挤人潮中,我陪着他慢慢地走出去,斯成忽然伸手,紧紧地牵住了我的手,那是第一次,我们在人群中牵手。走过982市场街,兴奋的歌迷渐渐散去,路边有流浪艺人抱着吉他,低低地唱一首迪伦的老歌,那是一支古老的英伦民谣:Ohit'sfare-thee-well,,mydarlingtrue,I'ma-leavinginthefirsthourofthemorn.,I'mboundofffortheBayofMexiaybethecoastofCaliforn…一整个夏天过去了,我犹如陷入秘境的爱丽丝,住在充满幸福幻觉的洞xue里。斯定中有一日好像终于有点察觉哪里不对,他在早餐的餐桌上问:“你最近好像挺忙?”我埋头收拾东西,我说我要去图书馆,我要要考LSAT。斯定中最不耐烦图书馆:“早点回来。”我将车子驶出兰打街,在高速路口转了个弯,在机场接到了斯成。他出差途经北美,从东岸飞到西岸,只为了见上一面,陪我吃顿饭。十月的秋风渐起,旧金山的天气宜人,他穿了一件素色棉衬衣,手边只拎了一个几何图案的圣埃夫斯手提袋,随行的一班助理秘书已经提前回国。我们在机场的大厅拥抱,然后相偕去吃饭。那一日我宛如鬼使神差了一般,提议去GaryDanko吃晚餐,这家法式米其林餐厅位于渔人码头,是三藩市内非常有名气的餐厅,餐厅却是见仁见智,有人抱怨环境人多嘈杂,有人则对菜式赞不绝口,不管怎么样,它至少获得了TripAdvisor评出的年度全美第二最佳。我在那一瞬间,那个夜晚,非常想要在那样人声鼎沸的烟火气息和他吃一顿饭。在生活的一些琐碎事情上,斯成一向懒得打理,一切全凭我的意见。我们驱车直往大海湾,路过北滩时,傍晚的夕阳落海面上,波光粼粼,非常的美丽。我们在餐厅坐下,点餐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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