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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6 (第2/2页)
,但是因为磨损的太厉害,所以已经看不出什么了。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这块玉佩就挂在我的脖子上,哪怕是后来到了余家我也没有摘下过。忘了听谁说过,玉戴的时间长了是有灵性的,不管什么时候看见它,我都觉得它属于我,而我也属于它。几年前我跟沈嘉安正热恋的时候,他送过我一条钻石项链,我收到之后很感动,很欢喜,也想要用同等的东西去回报他。只是当时我没有什么钱,又跟余家闹僵了,因而根本买不了什么太高档的东西。我思前想后,脑袋一热便决定把戴了这么多年的玉佩送给他。对当时的我来说几乎相当于付出了自己的所有。当然了,过程看似轰轰烈烈,结局却很惨淡。沈嘉安没有收我的玉佩,他冷漠地跟我说了分手之后,不出多久,便跟我的外甥女在一起了。我最心灰意冷的时候,就拿着这块玉佩去典当。典当铺的老板,也就是王老板,看了我带过去的东西之后,问我想要多少钱。我说不想要钱,我想要看看一个男人的心。为什么能那么狠,那么硬。几年的感情可以毫不留情地挥斩,半点不见留恋。王老板听完我的近乎荒诞的话,脸上却并没有显出任何的意外和不耐,或许他平日里已经见惯了我这样古怪的客人。反正到最后,他说,他可以帮我保存一段时间,不会对任何人出售,而我随时可以取走。最初的那段日子,我差不多三天两头想将玉佩拿回来,因为不适应,还觉得有点害怕。后来时间长了,我也慢慢地习惯了。我不想再让自己依赖任何一个人,任何一种东西。不管是男人,还是一块小小的玉佩。我其实已经能够做到了,而且做得还很好。但是生活哪是那么容易一眼望到头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视觉盲区出现的一处岔道,便改变了应有的轨迹。我想,现在的我已经遇上了这样的岔道。而可怕的是,我感觉自己也要慢慢迷失了方向,要陷进去了。【稍后第二章~】第111章他的答案陆敬修来的时候,我刚刚把玉佩“藏”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保证不会让人轻易看到。这本来就是我心血来潮的行为,要是让人提前发现了,那有多尴尬。而且人陆敬修不一样会说喜欢我呢,万一他说,咳咳,余清辞,我不喜欢你这样的女人,你只适合做合作伙伴,那我就更不能自取其辱了。这么杂七杂八地想了一通,又手忙脚乱地翻找了很多地方,总之最后门口响起开门声的时候,我已经全部准备完毕,端端正正地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又装作闻声转过头去看来人。陆敬修今天没穿一丝不苟的西装衬衫,而是穿了套浅灰色的休闲装,上身还搭了件白t,头发没用发胶,额前的头发软软地垂顺下来,就他这样子,走出去说是大学生也有人相信。果然是长得帅就不一样啊,换了种打扮就换了个面貌。可你打扮归打扮,打扮的比我年轻就不对了,明明我还比你小两岁呢。女人在年龄和青春这类问题上大概都会变得格外得敏感,我也不例外。因此陆敬修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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